2016年轮台县第一小学平安校园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有效地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维护校园安全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效,建设安全、稳定、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实际,定签2016学年平安校园责任书。
一、学校安全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事务。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组长、专用教室负责人、班主任为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定期检查本部门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整改和详细记录;全体教职工实行“首遇责任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和排除。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首先承担事故责任,其他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责任。
二、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校园安全职责: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参与,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结合我校特点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检查、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2、全体教职工要热爱学生,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早操、课外活动、外出活动、课间等活动情况要加以关注、观察,发现学生互相追逐、推搡、拥挤、大喊大叫、恶意打闹、随意离校、校内骑自行车等具有危险性的行为,要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教育学生要有耐心,重疏导。
3、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纪律、安全和自护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不做危险游戏和动作。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须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并有安全防范措施;低年级班主任在放学时,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学生交与无关人员。课任教师应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4、值班的领导或教师配合学校保安员做好课前学生安全防范工作。清理校门口的流动商贩、观察校园周边情况、确保校园周边安全。
5、下班时各办公室组长、专用教室负责人、班主任要检查关好门窗和设备电源,如有下班后仍需在办公室工作的教师,应向办公室组长说明,并承担前述职责。
6、保安员要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熟悉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工作能力。随时观察掌握校园及门口情况,严格执行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7、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种教学、生活、活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安全用电、水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努力建设安全、稳定、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节假日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
8、使用各专用教室的教师和各室负责人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电教仪器和计算机设备,严禁违章操作。各室负责人或者上课教师下课或放学后应关好门窗、电灯、电源,检查设备使用情况。
9、财务室和保管室要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图书室要做好防霉、防尘、防潮、防火、防蛀工作。实验室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防潮、防锈工作。
10.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者其他有危险性的劳动。
11、学校医务室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及时、妥善的处理师生在校园发生的意外伤害。
学校校长:
党支部书记:
分管副校长:
副校长:
各处室主任签名
办公室主任:
教务主任:
德育主任:
总务主任:
责任人签名(各年级组教师签名):
一年级组组长:
二年级组组长:
三年级组组长:
四年级组组长:
五年级组组长:
六年级组组长:
轮台县第一小学
2016年5月